话说这人傻钱多的周立波在长岛被警察抓住后,吓得他连放18个臭屁,差点把搜车警员熏死。还好,那美帝好大方,也不怕周立波逃回祖国。只是简单问话之后,交了点保释金,就会住所了。他跟媳妇合计哈,赶紧联系律师。他俩想法是,不惜一切代价,得把这事摆平。不然“周立波在美国被抓”传回国内,岂不丢死人啦!
谁知那美国是个奇怪的国度。做庄稼人很少,大都是坐凉房子里搞什么研究。大街上行人匆匆,据说很讲究效率。但看法院打官司比老牛拉破车快不了多少。什么一审二审,不大一点事都能弄到10审,传说有个案子审理了82审,比唐僧取经还多了一回。
这样时间充足,周立波先后请了三茬子律师,有莫虎、丹尼尔、斯卡林、还有一位漂亮的女律师。周立波还直夸这美女律师敬业。
最后是75岁的大律师斯卡林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在法堂上摇唇鼓舌,口吐莲花,众目睽睽之下,没用三两招就问得那拦车警员额头冒汗,瑟瑟发抖,败下阵来。
那大法官感觉斯大律师讲得井井有条,头头是道,于是根据美利坚合众国法律第某某条,庄严宣布:周立波先生没犯半点罪,当庭光荣释放!
那么,有朋友会问了,为什么请那么多律师?难道美国法律讲究人多势众吓唬法官吗?当然不是。周立波回国后爆料,开始只请了华裔律师莫虎。怎奈这莫律师虽是同胞却坑害同胞,收钱多不办事,还要让周立波认罪伏法坐牢。据说,按莫律师说法,周立波这次必须坐牢,少则三五年,最多可能41年,简直把牢底坐穿还不够!还有,你既然接下周立波这个案子,人家一心一意依靠你。但莫虎为女儿办结婚,请周立波做客,同时又请周案的嫌疑人某某做客。这个谁能接受?而且之前也有暗动作整治过周立波。让周差点被惹上案值2亿的官司
这样,周立波赶紧辞掉莫虎。另请别人。
仅仅这些,就让人听着生气:这莫虎什么人啊!
身在美国的莫虎很快听到这些,禁不住怒火中烧:好你个周立波,居然说俺坏话,坏俺名声,真真气死俺也!岂能容忍!且看老夫如何治他!于是赶紧发文1篇,洋洋洒洒200余字:谴责与威胁齐飞:
“我是莫虎,是周立波案律师。对周立波回国后信口雌黄感到震惊!以我42年的办案经历,我对周立波这一刑事案件的定性深谙其道”
这是什么意思?感觉费解。既然已经无罪开释了,怎么还是“刑事案件”,还有什么“定性”?
还说“无中生有诽谤我,我将以法律维护我的权益”“周立波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更严重的是“周立波恶意挑拨中美关系,玩弄无间道”云云。弓拔弩张,火药味甚浓。
莫虎这告示很快到了周立波这里。周立波二话不说,立刻反击,火力更猛,揭发更直白,简直就是肠子肚子、见不得阳光的物件,全给翻腾出来:
“我在美国请的第一人律师莫虎,是美国法律界的败类。他利用中国客户不了解美国法律,经常搞敲诈,吃了原告吃被告。事后又被客户告上法庭。”“在我的案子中,为了赚黑心钱,不惜将客户推向更复杂的司法程序来折腾客户,他先从我身上讹诈走20万,给陷害我的某某报信让他转移违禁物品,并得到感谢费3万美元。”“是个披着中国人皮吃中国人的美国恶虎,一贯把中国客户当成待宰的羔羊”……
言辞犀利,淋漓尽致。一个巧使圈套,善耍手段、奸诈阴险、整治客户,唯利是图、大赚昧良心钱的形象,虽看不见却真实可怕地展现在我们面前。这,客户们,尤其是中国客户们有事敢用他吗?答案是、躲得远远地!他是吃人的猛虎、恶狼!
当然,这也仅是周立波一面之词。究竟真相如何,且待后续发展,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