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情形包括婚前全额买房且房产登记的是本人的名字;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等。婚前财产不一定要公证,但经公证后的约定更可靠。
一、什么样的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以下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1.婚前一方全额买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
2.婚前一方买房,支付首付款,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处理的,一般也认定房子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名下;
4.双方婚前订立财产协议,并且进行公证约定为个人财产;
二、婚前财产是否必须要公证
婚前财产不是必须要公证的。但是婚前财产约定经过公证更为可靠。因为我国并不强制要求婚前财产公证,即财产公证主要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愿确认是否需要公证,若当事人认为需要进行公证的,可以依法办理公证,认为不需要的,可以不公证。
三、婚前财产包括哪些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